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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7 讲 · 卷九 · 明 | 公元 1424—1620 年

内阁与宦官卷九
五七

这一讲要回答的是:一道被明令废除的程序,后来以什么形态重新长了出来,以及靠它运转的那套权力实际上是怎么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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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件事最后落到了哪里

上一卷讲元朝的那几讲结束时留下一个问题,本卷开头那一讲给了答案的前半:开国者把最高位置底下那一层撤掉了,撤得很干净。可那一讲结尾也说,撤掉的是做那件事的位置,不是那件事——汇总要有人做,议定要有人做,把不该发的诏令顶回去也要有人做。

上一讲说,那几个在宫里值班、品秩很低、替皇帝拟议的位置,在迁都那一朝悄悄坐稳了。

这一讲说的是结局。那道被删掉的程序确实重新长了出来,可它长出来的样子,和原来那一道很不一样。它没有回到一个位置上,而是分成了两半,落到两批人身上。一批是替皇帝把意见先拟出来的文臣,一批是替皇帝把决定写下来的宦官。

这两批人合起来,就是这个王朝两百多年里权力实际运转的中枢。可开国时定下的那套官制里,没有一条写着他们是干这个的。

一道程序,拆成了两半

先把这道程序走一遍,因为不把它走清楚,后面所有的事都讲不明白。

一份奏章从地方或某个衙门发出,先到一个专管收发的机构登记,然后送进宫里。

第一站是那几个殿阁职位。他们看过之后,把该怎么处理写成一段话,写在一张小纸片上,贴在奏章上面。这一步叫票拟。

第二站是皇帝。奏章连同那张小纸片送到御前,皇帝认可就用红笔照抄一遍,不认可就改,或者发回去重拟。这一步叫批红。

第三站是发出。批过的诏令要经过六个稽核衙门抄发到该办的部门去。

这三步里,第一步和第三步都在文官手里,第二步在皇帝手里。听上去很清楚。

问题出在第二步的实际做法上。

奏章太多,红笔太慢。于是这支笔渐渐落到了替皇帝管文书的那个内官衙门手里:皇帝口头示下,或者在要紧的事上亲自动笔,别的由内官照着拟好的票依样写红。

到这里,那道被撤掉的程序就算重新齐了:有人议定,有人裁决,有人发出。只是议定的那一批没有宰相的名分,裁决的那一批不在文官那套铨选与考核里。

一件事值得停下来想。开国者要的是没有人能占住那个位置。结果是:确实没有人占住它,可它被拆成两块,一块给了没有名分的文臣,一块给了不由科举与铨选进来的内官。

为什么替皇帝下笔的必须是宦官

这不是偶然,也不是哪一位皇帝偏爱身边人。它是被两个条件夹出来的。

第一个条件是量。本卷开头那一讲说过,一个人处理不了一个大国全部的日常政务,这不是勤勉的问题,是量的问题。皇帝必须找人替他下笔。

第二个条件是不能找文臣。让拟意见的人同时有权写下决定,等于把丞相原样还回去,而再设丞相是祖训里明令禁止的。

于是替皇帝下笔的人必须同时满足两样:足够贴身,而且绝不可能自立。

卷四讲党锢与黄巾那一讲已经把这个道理讲透了。那一讲说,宦官能成为一支力量,不只是因为亲近:他们没有家世,没有举荐的恩主,也不可能自己坐上那个位置,因此在皇帝眼里最不构成威胁;而这既是他们被起用的理由,也是他们一旦得势就难以用常规办法制约的原因——制约一个官员靠的是仕途、名声和家族,这三样都拿不住宦官。

这一次用的是同一条理由。

不同的是多了一步。前面几朝也有识字通文的宦官,可那多半是个别人的际遇。这个王朝在宫里专门设了学堂,挑年幼的内官读书,请翰林去教——把一整批人成体系地教会读书写字,是这个王朝的新办法。

这一步分量很重,常常被一句带过。会读书的宦官才看得懂奏章,才写得了批语,才能在文书这条线上真正接手。设学堂这件事,等于把宦官从近侍改造成了办事的人。此后这个衙门的头几个位置,多由能看懂政务的人担任;内官这一边也就有了自己的一套等第与升迁,有人从小入宫,读书、当差,一级一级升到掌笔的位置上——这条路可以拿来与科举对看,虽然两者并不真是一回事。

不管当初打的是什么算盘,结果是这样:一个不肯把宰相之权交给文臣的王朝,自己养出了另一批能掌权的人。这是这一段制度史上很值得记的一处。

可这一次的宦官,和前面两次不一样

讲到这里,通常的讲法会把这一朝和前面两次并列,说宦官之祸历朝最烈。这个并列要拆开看,因为三次拿到手的东西并不是一样的。

卷六讲藩镇与两税法那一讲说过,那场大乱之后朝廷手里没有可靠的部队,于是重建了一支直属的禁军,而统领这支军队的是宦官。那一讲还提醒,这件事通常被讲成皇帝昏庸亲近小人,其实是个制度问题。那一次宦官拿到的是兵。拿到兵之后,此后几位皇帝的废立由这批人决定。

卷四讲党锢与黄巾那一讲说的是另一样。那一次士人一方并非手无寸铁,他们缺的不是手段,是最终的裁决权——谁去谁留由皇帝定,而皇帝的耳朵在对方那里。那一次宦官拿到的是皇帝的信任与人事。

这一次拿到的是那支笔——还有别的:提督侦缉刑狱的衙门、出任监军与各处镇守,断限末年还派出去管矿税,其中一部分是带兵的。可这些差事都是一件一件派下去的,没有一样固化成一支只听命于内官的常备军。

笔和兵不一样。兵一旦交出去就很难收回,收回要靠另一支兵;笔不是,笔是一道旨意就能收回的东西。

事实也是这样。这个王朝几个最跋扈的内官,权势之盛都到过一手遮天的地步,可垮得都不难:多数是一道旨意下来,随即被清算,党羽尽去。有一次是他失势之后其党羽被群臣在朝堂上当场打死的,也有一次他的嗣子索性带人在都城起兵,攻烧宫门,事败之后他自己被处极刑——可这两次都没有改变结局的方向,起兵的那一次前后不过一日。

而更要紧的一条是:这一朝始终没有出现前面那一次的局面——由内官决定谁上谁下、成为一朝的常态。内官参与过最高位置的更替,其中一次还是主谋之一,可那是一次性的政变,不是一套可以反复动用的办法。

所以这一次的形状要这样说才准确:宦官不是皇权的对手,是皇权伸出去的一只手。把它读成宦官篡夺了皇帝的权力,方向就反了;真实的情形是皇帝把自己的一部分权力借出去,而借出去的东西他终究收得回来。

这不是替谁开脱。借出去的那部分权力落在具体的人身上,办出来的事一样是真的:诬狱、罗织、勒索、把持人事,在地方上则是镇守与税使的层层需索,这些在记载里成篇累牍。要区分的只是它的来源和它能走多远。

还有第三方:那些七品官

如果只有拟票和批红这两边,这套东西早就散了。它能撑住,靠的是第三方。

第三站上那六个衙门,就是这一方。这个王朝在六个部之外,各配了一组品秩很低的官,专管稽核这一部的公事。他们官阶不过七品,可手里有一样很硬的权力:已经批红发下来的诏令,他们认为不合规矩,可以退回去。另有一批专管弹劾的官,谁都可以参。这两批人合称科道。

这一层和前面两方正好相反:它写在开国时定下的职掌里。凡有诏令颁行,大事覆奏,小事签发;发现不合规矩的,封还上奏。驳回是他们的本职,谁也不能说他们越权。三方之中,唯一有明文的那一方,恰恰是品秩最低的那一方。

本卷开头那一讲说过,议定那个环节被删掉之后,诏令在发出之前就不再经过任何一道负有说不之责的手续,顶回去这件事只剩下个人的勇气,而个人的勇气不是制度。这里要补上一句:那一讲说的是发出之前;发出这一关上的那一道一直写在职掌里,落在这批品秩最低的官身上。

文官这一边还有另一样,科道也在里面。要紧的位置出缺,照惯例由几个衙门的堂官会同科道推举,把人选报上去请皇帝点。这个办法不见于开国时的条文,是后来长出来的;它一旦成了惯例,皇帝就很难再把某个位置随手给某个人,而拟票的那几个位置,后来也是这样产生的。于是出现了一个有意思的局面:那几个没有名分的位置,进人的路却比许多有名分的位置更规范。

不过它和原来那一道不是一回事。原来是把不妥的诏令拦在批下来之前,拦的人是宰相;现在是在批下来之后封还,封的人是七品官。职掌上都是本职,分量却不一样:拦在前面的那一道,皇帝还没有开口;封还的这一道,等于当面驳回已经说出口的话。所以这条路上出了这个王朝很多硬骨头,也出了很多被杖责、被贬、被杀的人。

这套东西为什么能转两百多年

把三方摆在一起看,会看到一个相当稳的结构。

拟票的一边有议定之权,没有裁决之权。下笔的一边有裁决之权,没有议定之权——票是别人拟好的,他照着写。科道有驳回之权,没有办事之权。

而且三方谁也长不成第二个宰相。拟票的没有名分,下笔的不由铨选进来、不对朝臣负责,驳回的品秩太低。

这就解释了这个王朝一个常被当作笑谈的现象:有几位皇帝长期不见大臣,甚至多年不上朝,可税照样收,仗照样打。这不说明皇帝不重要,恰恰说明这套办法把皇帝需要亲自出面的场合压到了最少——它只要求他在最后一道上点头,而点头这件事,可以由别人代笔。

代价是:一旦皇帝连点头都不管,这台机器就没有终审。三方各自的权力都是残缺的,谁也不能单独做完一件事;顶上那一端一旦空着,三方就只能互相消耗。

代价:争的不再是事,是资格

这套办法最深的代价,不在办事的快慢上。

第一层是责任。没有人负全责,就推不动一件真正的大事。这句话本卷开头那一讲说过,可它说的是另一个王朝的代价;那一讲还特意说过,这一次责任集中得不能再集中。绕了一圈,如今三方分着担,效果反倒与没有人负责相去不远。

第二层更要紧。因为这三方手里的实权都大过它们纸面上的名分——拟票的不是宰相,下笔的不由铨选进来,驳回的不过七品——所以一旦争起一件事来,最有效的攻击往往不是说这件事不该办,而是说你没有资格办这件事。

于是这个王朝的政治有一个很突出的特征:名分之争多得出奇,而且往往从一件小事起头,越争越大,最后变成一场关于谁该听谁的大战。争的双方各有各的道理,因为拟票那一边的职掌本来就没写清楚——它没法写清楚,写清楚了就等于承认有一个丞相。

第三层最隐蔽。这套办法把皇帝从日常政务里抬了出去,同时把他抬得更高。他不必天天办事,可每一件事到最后都要以他的名义定下来。于是这个位置同时变得更闲和更重:闲到可以几十年不见外臣,重到没有一件事能绕开他。

一个位置越是不可绕开,围绕它的争夺就越是集中在离它最近的那几尺地面上——谁能进那间屋子,谁能在哪个时辰递上哪一份文书。本卷开头那一讲结尾说过的正是这个。

争议与存疑

第一,票拟与批红成形的时间。这套走法不是一次定下来的,是几朝之间逐步固定的,各家给的时点不同,早的系在迁都那一朝,晚的系在其后两三朝。本讲只说逐步固定,不给年份。

第二,宫中设学堂教内官读书这件事的用意。一说是为了让他们能办文书,一说是为了让他们知书识礼、便于约束。两说的材料都不足以排除对方,而结果是清楚的:此后掌笔的内官多数通文墨。另须说明,设学堂在迁都那一朝之后两朝;正文不点朝代,只说它属于这个王朝。

第三,批红究竟有多少出自皇帝本人。这个比例无法确定,而且各朝差别极大。本讲说的是这套办法允许代笔,不是说皇帝从不亲批。

第四,那几个最跋扈的内官垮得都不难。这一点事实清楚;但把它读成宦官权力全部依附于皇帝,是本讲的推论。也有意见指出,其中几次的倒台是外朝长期经营的结果,只是最后一击由皇帝下达;本讲第四节提到的那两次——党羽在朝堂上被当场打死、嗣子带人在都城起兵——也说明这个过程并不总是一道旨意那么干净。

第五,本讲说这一朝始终没有出现由内官决定谁上谁下的常态。要说清楚的是,内官参与最高位置更替确有其事:断限之内那场复辟政变,主谋里就有一名太监,结果是在位的被废、太上皇复位;断限终点那一年围绕新君继位的一场风波里,也有内官起了作用。本讲说的是这类事没有变成一套可以反复动用的办法,不是说它没有发生过。

第六,科道的实际效用。驳回之权见于职掌,行使的例子也不少;可被驳回之后诏令仍然照发的情形同样有记载,各家对它到底挡住了多少差别很大。

第七,把三方读成一个互相牵制的稳定结构。这是本讲用来组织材料的框架,不是当时人的表述。它的风险是把两百多年里差别很大的几段读成同一个形状——事实上这套东西在不同时期的重心相当不同。

第八,皇帝长期不见大臣这件事。它确实发生过,可它的原因、持续的方式、对政务的实际影响,各家判断差别很大;把它当作制度成熟的证据,与把它当作制度失灵的证据,材料都能找到。本讲取前一种作为叙述线索,不否认后一种。

第九,本讲对这一朝宦官之祸的定性。说它是皇权伸出去的一只手,不等于说它造成的伤害较轻。伤害的轻重与权力的来源是两个问题,本讲只处理后一个。

一个没有名字的中枢

回到最初的问题。

那道被明令废除的程序,最后确实又长了出来。它长得比原来复杂:原来是一个位置、一道手续,现在是三方、五六道关口。它也长得比原来隐蔽:原来那个位置写在官制的第一页上,现在三方里只有品秩最低的那一方有明文,另外两方的实际权力,开国时那套官制里一个字也没有。

这里有一个值得停一下的地方。开国者废掉的不是权力,是名分。他没能让那件事消失,只是让做那件事的人失去了名义。

而一个没有名义的中枢,有两个后果。

一个是它更难被约束。约束一个丞相有现成的办法:他有职掌,就能被指出越权;他有廷议,就能被公开反对;他有名分,就要为名分负责。这三样,拟票的和下笔的都不完整;驳回的那一方有职掌,可它只有七品。

另一个是它更难被讨论。当权力的实际走向和纸面上的规定对不上,讨论政治就只能靠揣测——揣测谁得宠,谁失势,哪一份奏章是谁递的。这个王朝留下的政治记载里,这类内容多得惊人,而它们多数无从核实。后世讲这一段容易讲成宫闱秘闻,一半的原因在这里。

不过这套东西真正的性能,光看它平稳运转的年份是看不出来的。一台机器好不好,要看它被推到极限时的样子。

这个王朝出过一次这样的时候:一个人几乎把三方的力量同时握在手里,用它推动了一场这个王朝最后一次认真的改革。他做成了不少事。他死后不到两年,身后的名位被削夺,家被抄了,亲信一个个下去。

那是下一讲的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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