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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裂三百年
第 28 讲 · 卷五 · 分裂三百年 | 公元 280—317 年

西晋崩溃卷五
二八

这一讲要回答的是:一个刚刚统一天下的王朝,为什么三十几年就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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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很短的统一

上一讲讲的那套按等第授官的办法,是在一个新王朝里定型的。这个王朝在本卷讲三国那一讲讲的那六十年的末尾灭掉了东南那一家,重新把天下并到一起。

然后它用了三十几年就垮掉了。

这个数字值得停一下。统一之后很快垮掉,这件事本身不是头一回——卷三讲过的秦就是。但那一次是从一场席卷大片地区的民变开始的,这一次不是:垮的时候没有外部强敌压境,也没有席卷大片地区的民变作为开端,它是从宫廷里的一次政变裂开的。

更要紧的是它垮掉的后果。此前的分裂是几个政权分割天下,各自还按原样运转;这一次不同,北方的秩序整个崩掉,人口大规模南迁,此后两百多年南北分治。

所以这一讲要问的不是它为什么亡,而是为什么这一次的崩溃后果这么大。

开国就带着的三样东西

这个王朝立国的方式,决定了它一开始就带着三样麻烦。

第一样是它的来路。它不是打天下打出来的,是从三家里最强的那一家手里接过来的——一个大族在几十年里逐步掌握了朝政、兵权和人事,最后完成移交。这种来路有一个后果:它没有一批因追随开国者而共患难、也因此认它为唯一正统的核心集团。它的支持者是一批与它做过交易的家族,交易的内容是官位、特权和承认。

第二样是它对宗室的安排。上一卷讲汉承秦制那一讲说过,汉初就有人把秦亡读成孤立无援——没有分封宗室作屏障,中枢一出事就无人可恃。这个读法一直流传着。于是这个新王朝朝相反的方向走:大封宗室,给封国,给军队,并且让他们出任要地的军事长官。这个安排的用意是给中央加一层屏障。

上一卷讲汉承秦制那一讲已经处理过这个逻辑,也给出过结论:屏障与威胁是同一批人。那一讲说,这个解释指出的问题是真的,但它开出的药方经过检验,效果并不好。这里是同一副药方的第二次检验,而这一次的结果比上一次更快、更烈。

第三样是上一讲讲的那套东西。按等第授官的办法在这个王朝里定型,高门与官位的对应关系被固定下来。它带来的不只是仕途的封闭,还有一种风气:占据最高位置的人,未必以办事为务。

第一样还要多说一句,因为它决定了后面很多事。一个靠交易上台的政权,必须持续兑现交易——给官位,给特权,给免税免役的名分。这些东西给出去容易收回来难,而且给得越多,它自己能直接支配的资源越少。本卷讲三国那一讲说过,这个时代的争夺是国家想把人收回册子、大族想把人留在自己册子上;这个王朝在开局时就把不少筹码先付了出去。

三样合起来,这个王朝的形状就出来了:它的皇位来自交易,它的屏障是自己的亲属,它的官僚出自一个封闭的圈子。这三样各自都有先例,凑在一起是新的。

第一步:继承出了问题

崩溃的直接触发点,是继承。

新君缺乏处理政务的能力,这一点在记载中说得很明白,也没有太多争议。围绕他形成了几股力量:外戚、宗室、以及试图控制他的近臣。

这里要说清一件事:继承者不称职这种事,任何王朝都会遇到,通常并不致命。上一卷讲党锢与黄巾那一讲说过,一个幼主或者弱主之所以能被身边的人代表,是因为那套设计把所有责任和后果都汇到顶端。但那一次的后果是外戚与宦官轮流专权,用了几十年才走到散架。

这一次不一样,因为这个王朝在顶端之外还放了一样东西:一批手里有兵、有地、有名分的亲王。

弱主加上有兵的亲属,等式就变了。此前的权臣要挟持一个弱主,多数时候只能在宫廷之内操作,成本高、风险大、动静小;现在任何一个对局面不满的亲王,都可以带兵入京,而且他做这件事有一个现成的理由——他是宗室,他来清君侧,他有资格。

第二步:一场打了十六年的内战

于是有了那场著名的内乱。

过程不必细讲,本系列一贯不复述人物与谋略。要紧的是它的形状。

它从宫廷政变开始,很快变成了几个亲王之间的相互攻杀;每一次胜利者上台,都会引来下一个自认为更有资格的人;打到后来,参战者已经不指望长久掌权,只求先干掉眼前的对手。从头到尾横跨十六年,主战场就在国都周围和几个大城之间,也就是这个国家最富庶、人口最密集的地区。要说明的是,这十六年不是一直在打——中间有过好几年的平静,只是每一次平静都只是下一轮的间歇。

在讲后果之前,先说一句它为什么停不下来。这场内战没有一个可以让各方接受的终局。胜利者拿到的通常不是皇位,而是代替皇帝发号施令的位置,而这个位置本身没有正当性——它靠的是手里的兵,不是任何一条能被公开承认的规则。中间确有一位亲王直接废帝自立,结果几个月之内就被几方联合起兵推翻、原来那位皇帝复位;这件事正好说明了同一点——连直接坐上皇位也换不来一个终局,任何人坐上去都立刻要面对别人的兵。于是每一个新的胜利者都立刻面对同一个问题:既然你能这样上来,别人为什么不能。

一个没有合法终局的竞争,只能打到参与者都打不动为止。那十六年就是这么过去的。

有几个后果要点出来。

第一,中央军被打光了。原本用来镇压地方、抵御边患的力量,在这十几年里被反复投入内战,消耗殆尽。

第二,参战各方开始另找兵源。原有的兵不够用,就征调边地的族群参战——这些人里多数是内附多年、散居北方各州的,此时被大批编入军队,学会了这个国家的作战方式,也看清了它的虚实。

第三,中原的社会秩序被打烂了。仓储被抢,水利失修,人口逃散。本卷讲三国那一讲说过,这一带的编户本来就在往私人的册子上转移,现在则是整片整片地流亡。

第四,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一条:这十六年里,朝廷始终存在,官员照常任免,年号照常改。也就是说,这不是政权被推翻,是政权在自己内部空转,把自己的力量磨光了。

第三步:被挡在高层之外的人不再等了

内战打到后期,这个国家已经空了。

接下来发生的事,通常被讲成外族入侵。这个讲法需要修正。

那些起兵的人不是从外面打进来的。他们中的多数已经在这片土地上住了几代人:有的是汉朝以来陆续内迁的部众,有的是被前几个政权强制迁入的,有的是在内战中被征调来打仗的。他们编在州郡的名册上,交税服役,有的还世代担任官职。

本卷讲三国那一讲说过,这个时代的基本形态是国家能直接数得清的那一部分在变小。对这些人群来说,情况更复杂一层:他们被登记、被征发、被课税,却基本不能进入按等第授官的那个体系,因为他们没有谱牒,没有家学,不在评定的名单里。负担照收,通道极窄。

所以准确的说法是:起兵的是这个国家内部一批被当作资源而不被当作成员的人群,而他们恰好在内战中拿到了组织和兵器。

这里可以看出一条与前面几讲相通的道理。一个人群如果只被计入负担的那一栏、进不了分配的那一栏,那么维系它服从的就只剩下强制。强制在国家有力量的时候管用,力量一没就什么都不剩。上一卷讲东汉豪族那一讲说过一个循环:留在册子上的人负担越重,选择去依附的就越多。这里是同一个机制的另一种表现,只不过跑不掉的人选择了另一条路。

北方最先起兵的那一支,打的旗号很能说明问题:它自称继承的是前面那个已经灭亡的王朝的法统,国号也用了那个王朝的名字。一个被通常叙述称为外族的政权,开国时选择的名分是中原的正统。这一点值得记住,后面几讲还会反复遇到。

从最先起兵到北方的中央权力结束,前后十来年。这期间国都两次陷落,两位皇帝先后落到了对方手里。

为什么这一次的后果特别大

现在回到开头那个问题。

同样是一个王朝倒下,为什么这一次造成了两百多年的南北分治。

第一,倒下的方式不同。此前的崩溃多半是中央先失去对地方的控制,地方势力再互相兼并;这一次是中央和地方的军事力量在内战中一起被消耗,然后由一批被挡在旧的身份体系高层之外的人接管。旧的秩序没有被继承,是被清空的。

第二,接管者与被接管者之间隔着一道很深的沟。上一讲讲的那套等第体系,给高门提供了制度上的身份保障,而这套身份体系不承认他们。于是新的统治者在早期拿不到旧统治阶层的合作——而一个政权要运转,恰恰需要这批人。这就注定了北方要经历很长时间的反复摸索,才能找到一套双方都能接受的安排。那是后面几讲的题目。

这里还要补一层,因为它是上一讲结尾留下的问题。那套等第体系给了这些家族地位、官位和承认,唯独没有给他们保护自己的手段——他们的部曲人数有限,他们赖以立足的谱牒和家学在乱兵面前一文不值。内战期间和内战之后,死在乱中的高门子弟极多,而他们中的很多人到这时才第一次发现:一套能决定谁做官的制度,决定不了谁能活下来。

这一发现直接导向了下面这件事。

第三,旧统治阶层跑了一大批。他们带着家族、部曲、族人和谱牒渡江南下,在南方另立了一个朝廷。这一走造成了两个结果:北方失去了大部分有行政经验的人,南方则得到了一个现成的朝廷和一批有行政经验的人。这两边此后各自演化了两百多年。

三条合起来,答案就清楚了:这不是一次政权更替,是一次社会的断裂。旧的统治集团整体位移,新的统治集团缺乏运转国家的手艺,两边都需要很长时间重建。

几个常见的讲法,需要修正

这一段历史有几个流传很广的说法,值得逐一辨一辨。

第一个是把它讲成异族入侵。前面说过,起兵者多数已在境内定居数代、在册纳税。用入侵来描述,会遮掉真正的机制——一个国家内部存在一大批承担义务却拿不到位置的人。

第二个是把责任归给分封宗室这一项。它确实是直接机制。上一卷讲汉承秦制那一讲已经用一整讲得出过结论:分封这条路走不通。本讲要补的是一层配置上的观察——汉初的诸侯王有疆土、官吏、赋税和军队,出过叛乱,却没有走到这一步;汉初那些王的兵是封国自己的兵;这一次不同,宗室出任要地的军事长官,统率的是国家的军队。不是封国更大,是他们手里的兵不再只属于封国。所以这不是两副不同的药方,是同一副药方吃得更猛。

第三个是把它归因于个别人的昏聩或者某个女人的干政。这类解释在记载里占了很大篇幅。本系列一贯的处理是:这类事后归因要留一分保留——一场结构性的崩溃发生之后,追述者总倾向于找出一个可以指认的责任人,因为那比讲清楚一套配置为什么会出事要容易得多。

第四个说法比较隐蔽:把统一之后的奢靡与清谈当作亡国的原因。奢靡与清谈都是实情,但它们更像是那套封闭的等第体系的产物,而不是独立的原因。一群不必办事就能占据高位的人,把精力放在别处是很自然的事。

争议与存疑

第一,内乱持续的时间与参与者的数目。传统说法给出一个固定的人数和年限,但起讫怎么算、哪几个人算作主要参与者,不同的算法结果不同。本讲说十六年,取的是通行算法,具体分期有争议;而且这十六年里并不是连续交兵,中间有过数年的间歇。

第二,那些起兵人群的处境。说他们承担义务而拿不到位置,主要依据是他们不进入按等第授官的体系,以及记载中反复出现的赋役苛重与被迫为兵的情形。但记载也显示确有其中的人担任官职、甚至位居高位。所以准确的说法是通道极窄而非完全关闭,本讲取窄这一层。

第三,内迁的规模与时间。这是一个长达几百年的过程,各时段的规模与来源都不同,记载零散。当时有人上书主张把他们迁回塞外,这份奏议常被引用,但它本身也是一家之言,并且没有被采纳。

第四,北方第一支起兵者所用名分的性质。它自称承继前一个王朝的法统,这一点记载明确;但这究竟是真诚的认同,还是纯粹的动员策略,无法判定。两种解释都能举出材料。

第五,南渡的规模。人口南迁的总数、士族占的比例、迁徙的时间分布,各家估计差别很大。本讲只说规模很大、旧统治阶层跑了一大批,不给数字。

第六,本讲第六节第二条。说新统治者拿不到旧统治阶层的合作,这个概括对早期成立,但后来北方各政权与当地大族的合作程度差别很大,有的相当深。这一条在后面几讲要重新处理。

第七,本讲对奢靡与清谈的处理。把它们看作等第体系的产物而不是独立原因,是本讲的读法。也有意见认为这类风气一旦形成就有自己的动力,会反过来影响用人和决策。两说并存。

第八,本讲整体的因果排序。继承问题、宗室配置、等第体系、内战、边地人群的处境,这几项在不同研究里的权重很不一样,有的强调制度,有的强调偶然。本讲把宗室配置放在前面,是因为它是把一个常见问题放大成致命问题的那个环节;但这个排序本身是一种判断。

第九,这段历史的材料层级。今天所据的那部正史成书在这些事情之后三百多年,中间隔了好几个王朝;它编纂时所用的旧史多已不存,无从核对。本讲对具体过程一律只取骨架、不复述细节,原因即在此。

一副药方的第二次失败

回到最初的问题。一个刚统一的王朝,为什么三十几年就散了,而且散得这么彻底。

可以给出一个很短的答案:它同时犯了两个方向相反的错误。

一方面,它把责任过度集中——所有的后果仍旧汇到顶端那一个人身上,而那个人恰好不称职。另一方面,它又把武力过度分散——把兵权交给了一批与皇帝有血缘关系、因而人人都觉得自己有资格的人。

责任集中让顶端出问题时无人分担,武力分散让出问题时人人可以下场。这两样单独存在都不致命,凑在一起就变成了内战。

上一卷讲汉承秦制那一讲的结论在这里被第二次验证。那一讲说,分封这条路走不通,因为封国的实力基础不是血缘,而是它控制的土地、人口,以及有些封国手里那些不经中央的进项;血缘只是一层说法,说法挡不住利益。这个王朝没有接受那个结论,它把同一副药方又吃了一次,而且加大了剂量。

结果是这一次的失败比上一次快得多,也重得多。上一次用了五十年,损失是一场叛乱;这一次用了三十几年,损失是整个北方。

有一件事要在这里点出来。此后两百多年里,中国的南北两边走上了完全不同的路:北方是一批被旧体系挡在高层之外的人反复尝试怎么统治一个不承认他们的社会,南方是一批带着旧体系逃过来的人试图在异地把它原样复制。

下一讲先讲南边,因为南边的问题看起来更简单——他们把制度、谱牒、经典和人都带过来了,理论上只要接着运转就行。而实际发生的事情,完全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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