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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的诞生
第 17 讲 · 卷三 · 帝国的诞生 | 公元前 206—前 202 年

楚汉之际卷三
一七

这一讲要回答的是:刘邦到底赢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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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被讲了两千年的对比

这场战争留下的印象太深,以至于它常常被讲成两个人的性格对比:一个出身高贵、勇武无双、刚愎自用,一个出身低微、才具平常、善于用人。

这个对比不是编造的,传世记载里就是这么写的。问题在于,它是胜负揭晓之后的总结。上一讲存疑里说过,同样的行为如果发生在最终获胜的一方身上,往往被写成果断。反过来说也一样:失败一方的同一个动作,很容易被写成刚愎。用性格解释成败,很容易变成用成败倒推性格。

所以这一讲不从性格开始,从条件开始。先看双方各自握着什么,再看这些东西在四年里如何变化,最后再回到那个问题:性格到底起了多大作用。

上一讲说过,起事需要的是一句话,建立需要的是一套制度,而多数起事者没有时间、人才和地盘去建立它。这一讲要看的,是谁把时间、人才和地盘凑齐了,以及凑齐之后又做了什么。

起点:谁更有优势

秦朝崩溃之后,主导局面的是项羽,出自楚国将门。与他相争的是刘邦。下面为了把叙述放在条件而不是人身上,多称项羽一方与刘邦一方,只在指称容易含混的地方直接用名字。项羽的优势非常明显。

他有当时最强的军队,在关键的一战中击溃了秦军主力,这一战确立了他的地位。他有身份,出自被灭之国的名将世家,在反秦阵营里号召力最强。他有分配权,秦亡之后由他主持分封,把各路首领封为诸侯王,自己称霸王。

刘邦一方起点弱得多。他的部队规模小,出身是地方上的小吏,在诸侯中排位靠后。他唯一的优势来自一个约定:先入关中者为王。他确实先进了关中,但随即被改封到偏远的汉中,那块地被认为是有去无回的地方。

所以战争开始时,答案看起来是清楚的。此后四年,形势多次逆转,而刘邦在正面战场上败得远比赢得多,有几次几乎全军覆没。

那么刘邦一方赢在哪里。

第一件事:一块能收税的地盘

刘邦一方被封到汉中,看起来是流放,实际上很快得到了整个关中。

这件事的意义要放回前面几讲的背景里看。上一卷讲长平那一讲说过,秦国的第一样条件是安全的后方,指的是一块不必直接面对其他大国、又能稳定产粮的腹地。关中正是这样一块地方:四面有山河阻隔,只有几个通道进出,土地能产粮,而且经过秦国一百多年经营,户籍、水利、仓储都是现成的。它南面的巴蜀同样在手里,那一讲算进后方的成都平原就在其中。

更要紧的是,那套制度还在运转。本卷讲秦为什么二世而亡那一讲说过,出土材料显示秦的行政系统在很多地方运转得相当细致;这套系统并没有随着朝廷的崩溃而消失,它的账册、官吏、规程都还在。接手的不是一片废墟,是一台还能转的机器。

刘邦一方做的关键决定是留下这台机器。关中这块地盘没有被拆开分出去,郡县、户籍、赋税办法一概沿用,只在律法上做了简化——那是政治上的姿态,制度的主体保留着。

这一条决定了整场战争的性质。

还有一层值得说。占住关中之后,双方的战争形态就不一样了。

刘邦一方是有后方的战争:前线可以拉锯,可以退,退到一定位置就能得到补充,然后再来。另一方是没有后方的战争:兵员和粮草要靠沿途取得,也就是靠打胜仗取得。这种打法在连胜时看起来所向披靡,一旦停下来就立刻困难。

这个差别决定了双方对时间的态度完全相反。有后方的一方,时间站在它这边,拖得越久越有利。没有后方的一方,必须速战,必须靠不断的胜利把补给续上。而一场持续数年的战争里,节奏一旦被打断,补给就再也接不回来。

第二件事:把跟随者变成有位置的人

上一讲说过,模板解决动员,不解决动员之后怎么办;能走完全程的,多半是在起事之后另外建立了一套选拔与分配办法。

刘邦一方建立了。

他的做法可以概括为两条。一是给出实实在在的东西:土地、爵位、官职,而且给得早、给得明确。二是把功劳记下来,事后按记录分配,不凭当场的印象。战后论功行赏的争议很多,但争议本身说明存在一个可以争的标准。

项羽一方的做法相反。他重视亲近,赏赐迟疑,印信在手里摩挲到棱角磨平也不肯给出去——这个细节见于记载,未必是实录,但它抓住的那个问题是真的。他分封诸侯时按亲疏和个人观感来定,结果封完不久就有人反了,因为不服。

这里可以接上上一卷讲变法那一讲的判断:一套办法能否持久,关键在于它是否在剥夺一批人的同时,创造出一批以它为生的人。刘邦一方做的正是后者。跟着他的人,位置来自这套新秩序,新秩序垮了他们什么都不是,所以他们必须让它立住。

项羽一方的做法之所以是那样,也有它自己的道理,不能只当作性格缺陷。

他的权力来自军事威望,来自击溃秦军主力的那一战。这种权力有一个特点:它不能分享。一旦把兵权和封地大量分出去,别人就有了不依赖他也能存在的基础,而他的威望本身不构成对他们的约束。所以他吝于授予,在他的处境里是自洽的。

这就把问题从性格拉回了结构。卷一讲晋国六卿那一讲说过一个两难:统治者要把权力交给能办事的人,又要保证随时能收回来。刘邦一方解决这个两难的办法是有一块自己的地盘和一套自己的账,所以给出去还能收;项羽没有这两样,给出去就是给掉了。同样一个动作,两个人承担的风险完全不同。

第三件事:让对方的人无处可去

战争后期的转折,多数不是战场上打出来的,是人换了边。

项羽阵营里不断有人离开,投向刘邦一方。原因不复杂:那边没有位置给他们。分配权集中在一个人手里,凭好恶决定;而好恶是无法预期的,无法预期的东西不能当作生涯规划。

刘邦一方则相反,甚至给敌方的将领预留位置,公开许诺。这在道义上不好看,在实用上极为有效:它把对方阵营里每一个不得志的人都变成了潜在的叛离者。

到最后一战之前,项羽一方已经失去了大部分外围支持,而这些支持不是被打掉的,是自己走掉的。

上一卷讲合纵连横那一讲说过,战国外交的原理是不指望承诺、要设计处境,最有效的办法是把对方的利益和自己绑在一起。这套逻辑在这场战争里被用到了内部:不是去说服对方的将领,是让他们发现留在原处没有前途。

这里还要说一件常被忽略的事:分配不只是给东西,也是给说法。

一个人投过来,他需要知道自己在新秩序里算什么。是降将还是功臣,是暂时收留还是长期依靠,这个定位比赏赐本身更要紧,因为它决定了他敢不敢把身家押上去。一套按功劳记账的办法,附带提供的正是这个定位——你的位置由你做了什么决定,而不是由主上今天对你的观感决定。

这也正是设计处境的极致:它让投过来的人不必信任任何人,只需要相信那本账。

那么性格起了多大作用

现在可以回到第一节那个问题。

前面三件事都不是性格,是制度选择:留下一台能收税的机器,建立一套按功劳分配的办法,给对手阵营的人预留位置。三件事的共同点是把个人的意志换成可以预期的规则。

但要说性格完全不起作用,也不诚实。

有两处它确实起了作用。一处是能不能容忍不喜欢的人。用人不是简单的识人之明,多数时候是接受一个自己不欣赏、甚至提防的人掌握重兵。这需要的不是判断力,是压住不适感的能力。卷一讲齐桓公那一讲提到过一件相近的事:桓公起用了曾经射过他的人。不过那一讲特意把它从气度移开,读成一次需求判断——桓公要的是能重整国家的人,不是忠于自己的人。本讲想补的是另一层:即使判断得出结论,把它执行下去仍然要压住不适感,这两件事不是一回事。

另一处是能不能承认自己错了并且立刻改。记载里有多处刘邦当场被人指出错误、随即改口照办的情形。这个动作看起来简单,做起来极难,尤其是在众人面前。

本讲采取的解释框架是这样的:制度选择决定了胜负的方向,性格决定了这些制度选择能不能被做出来。这个框架无法用材料证实或证伪,提出它是为了避免两种更简单的说法:一种把胜负全归到性格上,一种把性格全部剔除、只留制度。前一种说不清为什么同样的性格在别处不起作用,后一种说不清那些制度选择是怎么被做出来的。一个听不进反对意见的人,不会采纳留下秦制的建议;一个不能容忍威胁的人,不会把重兵交给一个来路不明的将领。

性格不是原因,是条件。

还有一处值得对照。这场战争里双方都用过残酷手段,屠城的记载两边都有;坑杀降卒这一项,可核到的记载在项羽一方。上一卷讲长平那一讲说过,战国的战争已经走到连放下武器的人都不再有活下来的默认预期;这一条在秦亡之后并没有随之改变,它是那几百年留下的习惯。但那一讲同时说过的另一半在这里同样成立:坑杀仍然是有人做出的决定,不是制度自己做的。

不同的是进入关中之后的善后。刘邦一方沿用原有的法令和官吏,让日子接得上;项羽一方在关中大掠之后东归,留下的是一片没有秩序的地方。对当地人来说,谁将来会赢是遥远的事,眼下谁能让明天照旧过下去才是要紧的。这一点在争取地方支持时的分量,可能不亚于任何一场战役。

这场战争留下了什么

四年之后,胜负揭晓,一个新王朝建立。它做的第一件事,是几乎原样继承秦朝的制度。

新王朝继承的是主体,另加了一层封国;但那台机器的骨架确实原样搬了过来。这件事本身就是对本卷讲秦为什么二世而亡那一讲那个问题的回答。如果秦朝的失败在于制度本身,那么继承这套制度的王朝应该很快重蹈覆辙。实际情况是它存续了四百年。那一讲结尾已经这样答过——问题不在制度是否可行,而在一套制度需要多长时间、什么条件才能被一个社会接受。这里提供的是它被事实兑现的那一次。

但也有一处重要的不同。新王朝没有完全照抄,它同时分封了一批诸侯王,郡县与封国并行。原因不止一条:那个距离问题并没有因为改朝换代而消失;开国要酬功而当时拿得出手的只有土地;也有人从秦朝的孤立无援里读出了另一层意思,认为需要宗室作屏障;再加上战争期间为了争取支持已经许诺出去,收不回来。前三条上一卷讲郡县制那一讲已经列过。这几条各占多少分量,存疑一节还要再说。

于是它带着一个内部矛盾开国:一半是秦制,一半是不得不给出去的封国。这个矛盾要用几代人来处理,那是下一卷开头的题目。

还有一样东西留了下来,比制度更难察觉。这场战争证明了一件事:一个没有任何身份的人可以取得最高的位置。上一讲说的那句关于王侯将相的话,在这里被实际兑现了一次。此后两千年,这个先例一直在那里,既是所有起事者的鼓舞,也是所有王朝的隐忧。

争议与存疑

第一,性格对比的可靠性。传世记载对两人性格的刻画极其生动,但那是在结局已定之后写成的,且史家有明确的叙事意图。本讲的处理是不否认这些记载,但不把它们当作解释成败的起点。

第二,那个先入关中者为王的约定。它的具体内容、提出的场合、是否具有约束力,记载中语焉不详,学界有不同看法。它在后来的宣传中被反复引用,本身可能带有事后追认的成分。

第三,关中秦制的存续状况。刘邦接手关中时那套行政系统的完整程度如何,缺乏直接材料。本讲的判断依据是新王朝建立后制度上的连续性,属于从结果反推,不是直接证据。

第四,摩挲印信不肯授予的记载。这类细节生动而难以核实,且出自对手一方的叙述。本讲已声明它未必是实录,只取它所指向的那个问题。同类的还有若干关于两人对话的记载,性质相同。

第五,将领离叛的原因。本讲强调的是分配机制,另有意见强调具体的处置失当、以及若干关键人物的个人恩怨。两种解释可以并存,比重无法确定。

第六,简化律法这件事的实际内容。传世记载中有一个流传极广的简明说法,但秦制的大量律条在新王朝仍在使用,出土材料可以印证。这两件事如何相容,是一个仍在讨论的问题。可以确定的是政治上做了姿态,制度上保留了主体。

第七,郡国并行是不得已还是主动选择。一种意见认为完全是战时许诺所迫;另一种认为也有对秦朝孤立无援的反思在内,是有意识的调整。上一卷讲郡县制那一讲提到过后一种读法。两说并存。

第八,本讲对性格作用的定位。说制度选择决定方向、性格决定这些选择能否做出,这是一个折衷的判断。它最容易受到的质疑不是错,而是空——一个既不能被证实也不能被证伪的框架,可以套在任何一场胜负上,因而未必提供了什么。本讲仍然采用它,理由是另外两种说法各自漏掉的东西更多,但这个质疑本身成立。

赢的是一套办法

回到最初的问题。刘邦一方赢在哪里。

它赢在三件事上:占住并保全了一台还能运转的国家机器,建立了一套可以预期的分配办法,让对手阵营的人发现留在原处没有前途。这三件事都不是战场上的胜利,而且都发生在这一方连续打败仗的那几年里。

这也回答了那个常被问到的问题:既然项羽在战场上几乎没输过,为什么最后输了。这个问题的提法本身就有毛病,它假设战争的胜负由战役的胜负累加而成,而在一场持续数年、幅员极广的战争里,这个假设不成立。战役的胜负决定的是某一天某一片地方的归属;战争的胜负取决于谁能持续补充损失、谁能让更多的人愿意加入、谁能在输掉之后还有地方可退。这几样都不在战场上决定。

把这三件事合起来看,会发现它们指向同一个东西:可预期性。粮食按时到,功劳算得清,投过来有位置。项羽那边什么都可能,但什么都不确定。

在一场旷日持久、参与者众多的竞争里,可预期性本身就是最强的武器。因为它决定了别人愿不愿意把自己的将来押在你身上。

这一卷从皇帝这个名号讲起,讲到标准化,讲到崩溃,讲到起事,最后到这里。可以看出一条线:秦朝用十五年证明了一套制度可以建立,也证明了它不能靠强力在短期内被接受。而接下来的四百年,是同一套制度被慢慢消化的过程。

下一卷从这里开始。新王朝拿到的是一台已经造好的机器,加上一个开国时就存在的矛盾。它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决定这台机器该用多大的力气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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