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岛是范阳人,也就是今天北京一带。
他早年家里很穷,出家做了和尚,法名无本。
后来他到了洛阳,遇到韩愈,韩愈劝他还俗参加科举。他还了俗,可是考了很多次,一直没有考中。
他是唐代最有名的苦吟诗人之一。
苦吟的意思是:写诗写得极其艰难,为了一个字可以反复琢磨很久。
他自己写过两句诗,把这种状态说得很清楚: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
两句诗花了三年才想出来,念一遍就掉眼泪。
后面还有两句:知音如不赏,归卧故山秋。如果懂的人不欣赏,那我就回到故乡的山里去躺着吧。
这个故事,就是关于他琢磨一个字的事。
有一年他到京城长安参加科举考试。
有一天他骑着驴在路上走,忽然得到了两句诗。
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
鸟在池塘边的树上栖息,僧人在月光下敲门。
他先想用推这个字:僧推月下门。
又觉得敲更好:僧敲月下门。
两个字反复比较,定不下来。
他就在驴背上一遍遍地念,一边念一边伸出手在空中比划——一会儿做推门的动作,一会儿做敲门的动作。
《唐诗纪事》记这一幕,用了六个字:时时引手作推敲之势。
一个人骑在驴上,嘴里念念有词,手在空中一推一敲,旁若无人。
当时韩愈正代理京兆尹,也就是长安的行政长官。
京兆尹出行是有仪仗的:前面有开道的,两侧有随从,队伍分成好几节,行人必须回避。
贾岛想得太入神,什么都没有看见。
他一路撞进了仪仗队,而且撞到了第三节才被发现。
左右的人把他拉下驴来,押到韩愈马前。
按当时的规矩,冲撞高官的仪仗是要治罪的。
贾岛于是老老实实地把事情说了一遍:我刚才得了两句诗,一个字定不下来,是用推好还是用敲好,想得入了神,冒犯了大人。
接下来发生的事,是这个故事真正精彩的地方。
韩愈没有生气。
《唐诗纪事》记了他的反应,只有五个字:立马良久。
他勒住马,站在那里想了很久。
一位代理京兆尹,带着仪仗队停在大街上,为了一个陌生人的一个字,认真地想。
然后他说:作敲字佳矣。
用敲字好。
至于为什么好,韩愈当时没有细说,后人替他补了很多解释。
比较通行的一种是这样:这两句诗写的是一个极静的夜晚。鸟已经睡了,月亮照着门。如果用推,是无声的,整个画面从头静到尾。而用敲,敲门声一响,反而把这份静衬托出来了——因为只有极静的地方,一声敲门才那么清楚。
这在中国诗里是一个常用的手法,叫以动衬静。
还有一层:推门说明这扇门本来就是他自己的,是虚掩着的;敲门说明他是来访客,门里还有别人。一个字换掉,故事就不一样了。
韩愈说完,两个人并排骑着马一起回去,一路谈论作诗的道理。
《唐诗纪事》说他们留连累日,因与岛为布衣之交。
他们一连谈了好几天,韩愈和贾岛因此成了不讲身份的朋友。
这件事值得停下来看一看两个人的身份差距。
韩愈当时是什么人?他是文坛领袖,古文运动的发起者,官至吏部侍郎,后世称他韩吏部,被列为唐宋八大家之首。苏轼评价他文起八代之衰。
贾岛当时是什么人?一个屡试不第的落魄书生,刚刚还俗不久,骑着一头驴。
而韩愈做的事情是:勒住马,认真想一个字,给出自己的意见,然后邀请这个人一起走,谈了好几天。
他没有说一句你懂什么或者别耽误我时间。
他也没有摆出前辈指点后辈的架子——他说的是作敲字佳矣,这是一个平等的判断,不是一个训话。
韩愈这个人,一辈子做过很多这样的事。他提携过的后辈很多,其中包括孟郊、张籍、李贺。
李贺当年因为父亲名叫晋肃,被人指责说进士的进和晋同音,不能参加进士考试。韩愈专门写了一篇《讳辩》替他辩护,把这个说法驳得体无完肤。
这次相遇之后,贾岛的境遇并没有立刻改变。
他仍然屡次落第。有一年他还因为写诗讽刺时事被贬。
他做过一些很小的官:长江县主簿、普州司仓参军。后人因此称他贾长江。
他一生贫困。史书说他去世的时候,家里没有一文钱,只有一头病驴和一张古琴。
但是他的诗留了下来,而且有几首是所有中国孩子都会背的。
最有名的一首是《寻隐者不遇》: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在松树下问那个小童,他说师父采药去了。就在这座山里,可是云太深,不知道在哪里。
二十个字,一问一答,什么都没有说,什么都在里面。
他还写过一首《剑客》: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
十年磨一把剑,雪亮的刀刃还没有试过。今天把它拿给你看,谁有不平的事?
这四句常常被人引用,用来形容一个人长期准备、等待时机。
推敲这个词,就出自这个故事,指反复琢磨、仔细斟酌。
造个句子:这句话怎么说才合适,他推敲了半天。
十年磨一剑,出自贾岛的《剑客》,形容长期下苦功准备。
还有一个说法叫郊寒岛瘦,是苏轼用来形容孟郊和贾岛两个人诗风的:一个清冷,一个瘦硬。
有一点值得说清楚:这个故事出自《唐诗纪事》和《鉴诫录》,《唐诗纪事》是宋代的书,《鉴诫录》是五代后蜀的书,都不是唐代的第一手记载,不是唐代的第一手记载。贾岛和韩愈确实是朋友,这一点没有疑问;但撞仪仗这件事有多少细节是真的,说不准。
不过推敲这个词是实实在在留下来了,而且成了中国人谈论写作时最常用的词之一。
有意思的是,它记录的不是一个天才的灵光一闪,而是一个笨办法:为一个字反复琢磨,琢磨到走路撞了人。
写东西这件事,多数时候确实是这样的。
今天晚上,你可以想一想这个问题。推和敲,两个字都通顺,都说得过去,意思差别很小。为了这么小的差别值得想那么久吗?你觉得,一件事情做到什么程度算够?